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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1 12:23:42
[案例]130003427 业务招待费是否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业务招待费是否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130003427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512号)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请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扣除业务招待费。 超出部门应调增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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