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1 12:19:38

[案例]130003029 购买国债发生的费用可否税前扣除?


购买国债发生的费用可否税前扣除?
[案例]130003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9号)规定: 六、关于免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扣除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购买国债支付的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案例]130003029 购买国债发生的费用可否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