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2944 是否2008年1月1日起统一征收25%税率?
是否2008年1月1日起统一征收25%税率?
[案例]1300029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此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