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1 12:06:19

[案例]130004424 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如何计算?


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如何计算?
[案例]130004424

根据《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69号)的规定: 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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