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1 11:58:25

[案例]130004058 房产制作费用等能否税前全额扣除?


房产制作费用等能否税前全额扣除?
[案例]130004058

费用属于销售商品房及提供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可以计入“销售费用”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属于期间费用的范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31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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