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4212 所得税清算时是否要调增应税所得额?
所得税清算时是否要调增应税所得额?
[案例]130004212
所得税清算时不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第6条规定: “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 企业清算时,职工福利费科目的结余或红字转入企业未分配利润,按照《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44条“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的规定,不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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