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1 11:47:12

[案例]130004244 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厂房可否计提折旧?


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厂房可否计提折旧?
[案例]1300042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 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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