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闽财预[2002]96号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财政体制调整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入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财政体制调整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入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财预96号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财政体制调整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入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财预96号
全文有效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单位、省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支行(厦门不发):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县财政体制约通知》(闽政4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体制调整后地方级财政收入划分及收支基数核定办法的通知》(闽财预88号》,为做好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含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下同)征收、划分、报解、入库和调库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级次及缴库办法
1、金融保险及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营业税;烟草、高速公路、省电力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企业所得税(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一),省属宣传文化企业所得税(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一),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部)、三钢(集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闽发证券公司、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及中央下划的跨地区经营、集中缴库的企业所得税为省级财政收入。除中央下划的跨地区经营、集中缴库的企业所得税仍按原规定全额缴入中央国库外,上述企业的税收由负责征管的税务机关就地缴入省级国库。
2、除以上规定的省级财政收入外,其它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为市、县财政收入。对市、县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划分,应在原体制划分的基础上,将此次体制调整的中央和省下划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按属地原则划分收入级次。设区市与市辖区收入的划分按设区市的规定执行,市、县财政收入由负责征管的税务机关就地缴入同级国库。
二、“税收缴款书”的填制各级国税、地税机关从2002年12月1日起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时,应按上述规定的预算级次填开“税收缴款书”。对纳入中央与地方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应分别中央与省级、中央与设区市级、中央与县(市、区)级填开一份“税收缴款书”,并在“税收缴款书”上注明用于计算机识别不同级次的预算科目代码(预算科目详见附件二、三),各级国库应注意认真审核“税收缴款书”地方分享部分的预算级次,并按照不同预算级次的预算科目代码准确办理中央与地方分享的入库与分成工作。
三、调库办法
1、为做好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调库工作,各级国库经收处应于11月30日前将各征收机关所收纳纳税款扫数划转各级国库,不得滞留。
2、各级征收机关应做好与同级国库部门的帐务核对工作。各级国库于11月30日日终前打印出反映1-11月份累计数的报表送各征收机关进行现场对帐。
3、对于1-11月30日日终前已缴入省级金库的属于市、县财政收入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由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与各级国库进行帐务核对后,于11月30日开具《更正通知书》办理一次性更正手续进行更正。《更正通知书》的“原列事项”为省级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有关科目,“更正事项”为新规定预算级次的市级或县级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入库科目。
4、各级国库应及时通知辖区内商业银行国库经收处,12月1日以后不再受理11月30日(含30日)以前开具的涉及缴入省级金库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缴款书。国库经收处收到以上缴款书应退给纳税人重回征收机关开具“税收缴款书”。
四、其他
1、税务稽查部门查补收入的入库级次仍按《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税务稽查部门查补收入入库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4号)规定执行。
2、各级地税机关查处的其它罚没收入为省级财政收入,就地缴入省级金库。
3、各级税务机关、国库和财政部门应按本文规定做好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入库和调库有关前期准备工作,确保税款入库和调库工作的顺利完成。
4、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一:部分重点企业名单
附件二:中央与省级共享分成收入所得税科目表
附件三:中央与市、县级共享分成收入所得税科目表(略)
一、省电力公司、分公司及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名单:
1、分公司:福建沙溪口水电厂、福建省古田溪水力发电厂、福建省安砂水力发电厂、福建省池潭水力发电厂、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福建省南靖船场溪水力发电厂、福建永安火电厂、福建漳平电厂、福建省厦门电厂;福建农电公司;福建省福州、厦门、三明、南平、宁德、莆田、泉州、漳州、龙岩电业局(包括福建省邵武、福建省永安、福建省漳平、福建省清流、福建省建阳、福建省闽候供电局二级单位);福建省电力试验研究院、福建省电力培训中心(电力干校、福州电力高级技工学校、中共福建省电业局党校)、福建省超高压输变电局、福建省武夷山电力培训中心(武夷电力宾馆)。
2、子公司: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福建火电工程承包公司(福建省电力工程监理中心)。
3、控股公司:水口发电公司、棉花滩水电公司、闽东水电开发公司、闽能邵武发电公司、东山风电公司、平潭风电公司、漳平发电公司。
二、省属宣传文化企业名单:1、省出版总社及下属文教企业福建省出版总社、福建人民出版社、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海峡文艺出版社、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福建美术出版社、鹭江出版社、福建画报社、中篇小说选刊杂志社、福建电子音像出版社、福建省出版对外贸易公司、福建图书联合发行公司、福建省新华总社、福建省外文书店2、福建日报社、海峡都市报社、经济快报社、海峡周报社、福建日报广告公司3、省广播电视局及下属文教企业福建省广播电视公司、福建省音像出版社(企业化管理单位)、福建电广福视广告有限公司、福建电广东南卫视广告有限公司、福建电广有线电视报广告有限公司、福建电广广播广告有限公司、福建广播电视传播总公司、福建东南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福建电影制片厂(企业化管理单位)、福建电视台发展中心、福建电视开发公司、福建省东南广播电视信息公司、福建省广播电视公司、福建图文电视联营公司4、省教育厅下属文教企业福建省教育出版社发行公司、福建省教育出版社印刷厂、福建省教育图书发行中心、福建教育音像出版社、福建教育出版社、福建经典广告中心、福建省数电广告有限公司、福建闽教图书中心5、省文化厅下属文教企业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省艺术图片社、文艺音像出版
中央与省级共享分成收入所得税科目表
040109 其他冶金工业所得税
040200 国有有色金属工业所得税
040300 国有煤炭工业所得税
040500 石油集团企业所得税
040600 国有石化集团企业所得税
040803 国有电力公司所得税
040809 其他国有电力公司所得税
040909 其他国有石油和化学工业所得税
041009 其他国有机械工业所得税
041109 其他国有汽车工业所得税
041400 国有核工业企业所得税
041500 国有航空工业所得税
041700 国有电子工业所得税
041900 国有船舶工业所得税
042009 其他国有新型建筑材料公司所得税
042101 一轻工业所得税
042102 二轻工业所得税
042200 国有烟草企业所得税
042300 国有纺织工业所得税
042400 国有医药企业所得税
042500 国有国土资源企业所得税
042600 国有消防企业所得税
042700 国有包装企业所得税
042800 国有建筑工程企业所得税
042900 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
043109 其他国有铁道企业所得税
043209 其他国有交通企业所得税
043409 其他国有民航企业所得税
044000 国有商业企业所得税
044100 国有物资管理企业所得税
044200 国有粮食企业所得税
044309 其他国有外贸企业所得税
044419 其他国有银行企业所得税
044509 其他国有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044609 其他国有保险企业所得税
045000 国有城市公用企业所得税
045109 其他国有文教企业所得税
045600 国有农机企业所得税
045700 国有水利企业所得税
045809 其他国有水产企业所得税
045900 国有气象企业所得税
046000 国有农牧企业所得税
046109 其他国有森林工业企业所得税
046600 国有旅游企业所得税
046900 国有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所得税
047009 其他国有电信企业所得税
048000 其他国有企业所得税
048100 国有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
048200 集体企业所得税
048390 其他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048400 联营企业所得税
048509 其他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
048600 私营企业所得税
048700 其他企业所得税
049001 内资所复部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049002 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049099 其他企业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070100 个人所得税
072000 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罚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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