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1 11:40:24

[案例]130002852 所得税汇算清缴最迟申报期限是多少?


所得税汇算清缴最迟申报期限是多少?
[案例]130002852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因此,请企业在2009年5月底前到税务机关进行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进行200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需报送如下资料: 1、年度申报表及附表(1份主表和11份附表); 2、关联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附表(9份表); 3、企业财务会计报表(一般企业3份表,分别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为4份表,即除上述报表外,增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各种备案资料和按规定报送的其他资料; 5、电子报税盘; 6、有财产损失税前列支的企业要在封面注明列支财产损失的项目及金额。 上述资料用封面装订后报送,打印报表时使用A4纸。 核定征收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需报送如下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2、《税收优惠明细表》(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报送); 3、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收入总额明细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5、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资料; 6、电子申报企业电子报税盘; 7、上述资料用封面装订后报送,打印报表时使用A4纸。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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