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4261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否可以调整?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否可以调整?
[案例]13000426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一条规定: 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 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 新税法实施后,固定资产原确定的折旧年限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的,也可以继续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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