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1 11:33:07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收专项检查公告2003年第4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收专项检查公告(2003年第4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收专项检查公告(2003年第4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收专项检查公告2003年第4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收专项检查公告(2003年第4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收专项检查公告2003年第4号
全文有效
各有关企业:
今年我局确定为第四批开展专项检查的行业是物业管理公司(包括内外资企业),请相关企业单位于2003年10月31日前对2002年度及以前年度(重点为2002年度)的地税涉税事宜进行自查,自查应补缴的税款自行到所属征管局申报入库。自查结束后,我局从11月1日起组织重点检查,凡被我局查处的涉税违法问题,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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