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1 10:15:25

营口市税务局 营口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0年7月社会保险费征期的通知

营口市税务局
营口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0年7月社会保险费征期的通知


营口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0年7月社会保险费征期的通知
营口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7.16
尊敬的缴费人:
2020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2019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由于国家尚未批复我省2019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依据(辽税社便函13号)文件,全省2020年7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期限延长至2020年8月24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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