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1 02:00:22

【聚焦】抗“疫”显担当!全国税务系统3名个人1个集体受表彰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21 09:26 编辑

      国家税务总局明水县税务局在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中,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中的内在规律,正确处理好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关系、组织税收收入与社会保险费收入的关系,坚持“税费并举”,找准强化征管与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在服务中切实加强征管,逐步构建和谐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关系。
一是强化考核力度。将社会保险费纳入全县税务系统考核指标,全面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和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目标,月度有计划、季度有自查、年度有考核,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考核,人人肩扛压力、心想工作,事事做好做细,提升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质效。
二是提高征管水平。升级社会保险费征管系统,建立起数据传递、申报缴费、征缴管理的信息化管理流程。特别是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等缴费个人,提供银行代扣、网银缴费、手机缴费等多元化的缴费方式,有效降低缴费成本,缴费便捷性大幅提高。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四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和沟通,实现社会保险费资源共享,并以缴费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缴,重点督查,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管体系。
四是优化宣传服务。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社会保险,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采取现场解答、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社会、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使缴费人知晓缴纳社会保险费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并熟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规定、程序和方法,把重点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不断增强参保人员、缴费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社会保险费的认识,提高缴费人的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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