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0 12:29:10

[案例]130003801 取得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如何确定?


取得土地使用权摊销期限如何确定?
[案例]130003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六十六条,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请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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