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0 12:26:47

[案例]130003050 企业发生的担保费支出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企业发生的担保费支出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案例]130003050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支付给向银行借款的担保方(其他单位,非母子公司)的担保费用,属于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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