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0 12:21:47

[案例]130004399 2010年新办的工业企业所得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2010年新办的工业企业所得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案例]13000439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33号)规定: 一、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按照您的描述,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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