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3536 何时开始享受两免三减西部大开发优惠?
何时开始享受两免三减西部大开发优惠?
[案例]130003536
根据财税202号文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设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如下优惠政策: 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办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对于你单位批准享受西部税率的优惠期限是2010年止。 如果你单位是符合西部地区两免三减半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而2008年仍为亏损,根据国税发39号规定,2008年仍视同为享受免税的第一年,如2009年赢利可继续享受免税一年,2010年则只能按15%的税率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后减半执行。 2010年后不能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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