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0 12:15:25

[案例]130003598 业务招待费60%扣除余下是否在年度汇算时调增?


业务招待费60%扣除余下是否在年度汇算时调增?
[案例]130003598

需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因此,未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招待费,60%可税前扣除,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招待费,均不得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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