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0 12:12:29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皖国税函[1999]102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1999年度反避税工作考核目标的通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1999年度反避税工作考核目标的通知
皖国税函102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1999年度反避税工作考核目标的通知
皖国税函102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为切实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下发的《关于下达1999年度反避税考核目标的通知》(国税函226号)的精神,落实总局下达的反避税工作任务,推动我省各市、地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开展反避税工作,省局决定从1999年起,对各市、地实行反避税工作目标考核。现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反避税工作作为外税部门一项富有特色性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其影响越来越大,各地外税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努力提高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反避税工作对外税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各地外税人员要加强对反避税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反避税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针对我省反避税工作较为迟缓,为推动我省反避税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各市、地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总局《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国税发59号)的操作要求,加强税源综合分析,针对避税特点,抓好典型,带动一般,力求今年我省反避税工作有所突破。
四、今年是总局对反避税工作进行考核的第一年,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省局本着求实、求精的原则,下达各市、地反避税考核目标(见附件)。各地要制定出具体的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省局下达的反避税工作任务。
五、各地在取证和收集有关信息时,若涉及省内的,可自行联系;若涉及省外的,可通过省局联系;若涉及国外的,可通过省局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查询。
六、1999年度反避税工作总结和案例分析务必于2000年2月15日前报送省局涉外、所得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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