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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人社局 关于废止粤社保[1993]164号文的通知
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0 11:51:32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广东人社局
关于废止粤社保164号文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社保局)、工商银行各地级以上市分行:
经研究,关于委托工商银行扣缴应交省、市调剂金、储备金等费用的通知》(粤社保164号)适用期已过,决定予以废止。
二00三月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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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社局 关于废止粤社保[1993]164号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