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0 11:50:48

[案例]130004183 扣除工资人数应如何掌握?


扣除工资人数应如何掌握?
[案例]130004183

新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据此,企业税前扣除工资的必要条件是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任职或受雇关系,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任职或受雇关系判定的依据是企业与其员工签定书面劳动合同。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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