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0 11:45:50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广东人社局
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社会保险局(中心):
为加强离退休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工作,规范和完善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广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可向我局待遇核发部反映。

二○○四年四月五日


广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
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工作,规范和完善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本统筹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含因工致残退休人员)实行领取基本养老金(含工残退休金)资格审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公安部门、社区管理机构为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的协查机构;居住异地的,除以上协查机构外,居住地的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为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的协查机构。
第四条 离退休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审验,通过调查核实离退休人员的健在状况后,对仍具备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继续发放基本养老金。
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6月20日,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此时间内提前或推后进行。
第五条 离退休人员由原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下发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通知并提供《XXXX年xx月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名册》(下称《核查名册》格式附后),通过单位调查核实,以汇总表方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申报表》(简称《申报表》格式附后),同时附上《核查名册》。
单位无法确认离退休人员健在状况的,应商请离退休人员居住地的街道、公安部门、社区管理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任一部门协助提供健在证明。
第六条 已实行街道、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按照第五条的规定,由街道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申报表》及附上《核查名册》。
第七条 原单位已不存在、以社会人员身份申领待遇且尚未移交街道、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本人发放《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工残退休金)资格验证表》(简称《验证表》,格式附后),委托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安、街道、社区管理机构协助提供健在证明;《验证表》未盖章确认的,本人可携带退休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发放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
第八条 离退休人员居住省内异地,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验时,如需通过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查验证的,按《广东省居住异地离退休人员实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暂行办法》(粤社保32号)执行。
第九条 出境定居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必须提供由我驻外使领馆出具并公证的本人健在证明;居住在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的,须经驻该国并已与我国建交的使领馆认证或凭当地公证机构的证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认证手续;居住在香港、澳门地区的离退休人员,必须提供由当地工会联合会提供的《内地退休、退职人员生存证明书》;居住台湾地区的离退休人员,凭当地公证机构的证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认证手续。健在证明必须是当年的方为有效。
出境定居的离退休人员回国期间,凭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有效证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手续。
采用国际汇兑方式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其基本养老金的汇兑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申报表》、《核查名册》由单位盖章确认;《验证表》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指模印,经公安、街道、社区管理机构或异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任一部门确认后,送达或寄给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报表》、《核查名册》及《验证表》后,对离退休人员领取的基本养老金资格进行审验,确认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离退休人员。未按时提供健在证明的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该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查明其健在状况后,根据政策再行补发或冲减有关待遇。
第十二条 对虚报、冒领基本养老佥的,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除通过单位帐户或委托社会化发放基本养老金的部门从个人养老金存折帐户扣回冒领款项及利息或由直接责任人直接退回外,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冒领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年度审验结束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年度审验中冒领基本养老金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实地稽核。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建立和健全举报制度,设立虚报冒领基本养老金举报电话,并为举报人的有关资料保密。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奖励基金,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第十四条 已实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地区,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审验参照本办法执行。供养直系亲属领取供养待遇人员的资格审验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外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对居住我省的离退休人员实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时,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给予积极配合,按规定要求协助办理有关资格认证。
第十六条 采用指纹验证办法是防止基本养老金虚报冒领的一种有效办法,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和推行指纹验证办法的开展。本暂行办法实施后,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原实行较有效的核查办法可继续实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四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 1.XXXX年XX月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名册
2.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佥资格申报表
3.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工残退休金)资格验证表

二○○四年四月五日












附件 1
年 月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名册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代码: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住宅电话
核查标记
打印日期: 第 页 / 共页 XXX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制









附件 2
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申报时间: 第 页
截止200 年4月本单位离退休总人数: 人。
单报单位(盖公章)
至申报前仍健在具备继续领取养老金资格总人数: 人。
至申报前需暂停发放养老金名单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
类别
发生时间
亲属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说明:, 类别指死亡、失踪、失去联系、拘役、服刑、未提供生, 存证明等情况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社保经办机构审验人(签名)


附件3

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
(工残退休金)资格验证通知书

同志:
为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定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请您填写下列《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工残退休金)资格验证表》,并亲笔签名,按上指模后,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休证(或工伤残疾证)及本通知到户口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街道办、社区管理机构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任一部门办理验证,验证通过后,请将下表(原件)邮寄或送达我局(邮编,地址);如未经有关部门在《验证表》上盖章证明,可由本人携退休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前来我局直接办理。若超过规定时间未收到有效的《资格验证表》,我们将按规定在2004年7月, 起暂停支付基本养老金。《验证表》须如实填写,如发现虚报冒领基本养老金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FONT face=, "Times New Roman"> 谢谢合作,祝您身体健康!
市、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心)
年 月 日
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工残退休金)资格验证表
姓名
出生年月
退休时间
身份证号
住宅电话
退休类别
①退休;②工残退休
残疾等级
退休前所在
户口所在地
居住地详细地址
邮编
退休人员本人签名


指印: 年 月 日
验证意见:




验证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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