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0 11:45:29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皖地税函〔2004〕424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征管约谈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征管约谈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地税函〔2004〕424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征管约谈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地税函〔2004〕424号
全文有效
2004-09-06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涉外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省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征管约谈工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约谈制度是一种科学先进的征管手段,可以使税企双方在一个平等的环境中,就涉税问题进行交流,一方面使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的税源状况,减少对纳税人检查次数,提高申报准确率和税款征收率;另一方面,可以使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把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降低税收违法行为发生的风险。各地在征管工作中要注意积极运用这一征管手段。
二、要把评估纳税人纳税资料作为约谈工作重点,通过评估及时监控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发现有疑问的,及时通过约谈辅导并使其以纳税自查等方式予以解决。
三、对约谈办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要及时反馈省局。
附件:《税务约谈工作底稿》(样本)(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皖地税函〔2004〕424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征管约谈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