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05年11月4日
在肥各外贸公司:
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有关要求,现将外贸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贸公司申报出口退税时,凡缺少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的,请将本企业海关代码、纳税人登记号及无认证信息的时段书面或电话报省国税局。联系电话:2831646。
二、外贸公司申报出口退税时,凡缺少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信息的,请将本企业海关代码、纳税人登记号及无交叉稽核信息的时段书面或电话报合肥市国税局。联系电话:5166258。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