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0 11:30:49

[案例]130004549 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什么时候?


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什么时候?
[案例]1300045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规定: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现金流量表属于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一部分,所有企业都需要报送。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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