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0 11:26:27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 芜地税[2007]94号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芜地税94号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芜地税94号
全文有效
2007.07.02
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
现将安徽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地税〔2007〕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拍卖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拍卖财产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拍卖单位拍卖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拍卖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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