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地方税务局 芜地税函[2007]320号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芜湖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地税函320号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地税函320号
全文有效
2007.12.14
各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
现将安徽省地税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地税函〔2007〕58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地税〔2007〕156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信息资料保密规定(试行)的通知》(皖地税函590号)要求一并贯彻执行。为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工作重点,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我市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将另行下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