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 铜国税发[2010]20号 铜陵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国税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自查调研的通知
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铜陵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国税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自查调研的通知
铜国税发20号
铜陵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国税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自查调研的通知
铜国税发20号
全文有效
2010年1月20日
区县国家税务局,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国税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自查调研的通知》(皖国税函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1.对照文件要求,请对本单位2009年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在1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通过FTP报送市局人教科。
2.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将收回的调查表整理装订后送人教科。
3.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梳理归类,提出整改方案,进一步整顿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国税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自查调研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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