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 铜国税发[2010]27号 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定期开展全市税收征管质量检查的通知
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定期开展全市税收征管质量检查的通知
铜国税发27号
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定期开展全市税收征管质量检查的通知
铜国税发27号
全文有效
2010年2月24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
为巩固2009年度全市税收征管质量检查成果,推进税收征管质量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深入化,促进基层国税机关加强日常税收征管,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税收征管任务,市局决定在全市县范围内定期开展税收征管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检查方法
按季开展征管质量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原则上定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每个季度抽查一个单位,检查采用市局机关业务科室科长带队,抽调市局各业务科室或区县局人员参与,以下户检查为主,对区县局内部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检查。主要检查2009年度的税收征管质量情况,因检查发现较大的问题,检查组组长认为需要深入调查的,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具体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单位时间 铜官山区局 郊区局 狮子山区局 开发区局 铜陵县局
2010年一季度 √
2010年二季度 √
2010年三季度 √
2010年四季度 √
2011年一季度 √
检查组组成人员由市局从各业务科室或区县局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二、检查内容
(一) 个体纳税人税收管理
对被检查单位的个体工商户户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由市局检查组进驻后临时决定。1.核对个体工商户信息采集情况,主要检查信息采集是否规范、合理,采集的信息是否真实。2.检查个体工商户是否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对未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的是否进行了处罚,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是否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3.核对个体工商户发票使用情况,票种鉴定是否合适、发票用量是否适当、发票是否三个月及时验旧、发票超定额是否补税;是否使用发票,有无使用假票或其他凭证代替发票;有无将发票借给他人或借用他人发票;发票开具是否规范,所有填开项目是否完整、准确;对于发票违法违章行为是否进行了处罚。4.检查个体工商户税负情况,达到起征点是否及时征税,同类型纳税人税负是否配比,连续三个月超定额的或一年中六个月超定额的是否及时申请调整定额,对未办税务登记的是否进行核定征收。5.停(歇)业户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办理复业手续,核定税收定额是否在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公示。6.是否实行亮证经营。7.个体注销户是否缴销所有证件、发票、结算税款。8.专业市场是否定期进行巡查。9.区(县)局在管辖范围内,是否定期进行拉网式全面巡查,有无漏征漏管户。10.是否按年开展典型调查,及时调整税收核定定额。
(二)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管理
对被检查单位的小规模纳税人户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由市局检查组进驻后临时决定。1.检查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及时进行税种登记,税种登记为按次征收的纳税人,税种登记是否正常、准确,是否有已经开始经营而不申报的情况。2.核对零(低)税额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正常经营,申报是否真实。3.核对小规模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票种鉴定是否合适、发票用量是否适当、发票是否三个月及时验旧;是否使用发票,有无使用假票或其他凭证代替发票;有无将发票借给他人或借用他人发票;发票开具是否规范,所有填开项目是否完整、准确;对于发票违法违章行为是否进行了处罚。4.注销户是否缴销所有证件、发票、结算税款。5.各区(县)局在管辖范围内,是否定期进行拉网式全面巡查,有无漏征漏管户。
(三) 管理员日志记录情况
每单位按管理员人数的20%比例抽查,主要检查:1.自2010年推行电子税收管理员日志以来是否按时记录工作日志。2.工作日志记录是否有条理,对记录的相关问题是否及时处理或采用有效管理手段,遏制税源流失。3.文字记录是否详细,记录的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征管档案归档情况
由检查组随机抽查5户征管档案,主要检查:1.前一年度及当年征管档案归档情况,是否按照“一户式”进行归档,与市局规定的归档目录是否一致。2.对于存档时间在5-10年的是否按规定向市局进行移交。3.对于存档时间超过法定期限的,是否登记造册进行销毁。
三、工作要求
(一)定期开展税收征管质量检查,是市局2010年度安排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各区县局要提高认识,在工作中切实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共同搞好检查工作;对于检查组要求检查的内容,各区县局不得推辞;对检查组要求提供的资料,各区县局不得推诿或拒不提供;对检查组要检查的纳税人,区县局要及时联系安排,不得以各种借口敷衍了事。
(二)各区县局要克服困难,支持市局开展的定期征管质量检查工作,确保抽调人员要按时到位,不得中途将人员调回。检查工作中由各区县局保证检查组交通用车,检查组在检查时应依法出具税务检查通知书。
(三)检查组要认真实施检查,要保质保量地完成上述各项检查内容,填好各项检查底稿,并书面进行汇报,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检查中发现纳税人的各种涉税违法、违规问题一律交由各区县局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四)定期开展征管质量检查由市局征管科统一牵头组织,各业务科室共同参与。各区县局和检查组在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市局征管科联系,以便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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