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 铜国税函[2010]32号 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国税函32号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国税函32号
全文有效
2010年5月10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
按照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和国际税务管理处的工作要点,围绕市局提出的“六个坚持”工作思路,现将《2010年全市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10年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要点
一、加强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市局定点联系企业制度,探索适合大企业特点的税收管理方式。按照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做法,市局选择1户纳税总量大、具有行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大型企业作为定点联系企业,重点探索适合大企业特点的税务风险管理模式。开展大企业专业化管理试点前的调研工作,不断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效能。各区、县局要选择1-2户规模企业,探索大企业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监管和服务质量。
二、认真开展重点税源纳税评估
按照“分析、评估、整顿、规范”的税源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延伸分析、提示自查、集中复核、重点评估”的工作流程,利用综合征管系统的数据信息,加大纳税评估过程中数据信息资源的综合分析力度,研究探索建立各税种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努力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量水平。
根据市局安排,近期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税收征管大联动活动。各区县局对年纳税额50万元至500万元以内的企业,市局对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大型企业和重点行业作为评估对象强化评估,旨在加强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增加税收收入,实现公平税负,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市政府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中的各项部署和要求。
三、创新纳税评估机制和方法
按省局的要求,积极推行管户与评估相分离或交叉评估机制,切实提高全市纳税评估质量和效率。
使用好纳税评估流程管理系统,增强纳税评估的管理效应,巩固和扩大纳税评估的成果,对于一个企业评估发现的问题,要通过完善管理措施,强化后续管理,确保同一企业同类问题不再出现;对于一个企业评估发现的行业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推而广之,使得同行业同类问题得到共同整治。
四、做好定点联系企业的自查督导工作
配合上级税务机关做好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调查、申报数据上报等工作,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及后续管理工作。
配合省局做好典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的建立工作。
五、加强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一)夯实管理基础工作。以综合征管软件为依托,规范非居民企业税务登记、合同备案、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扣缴登记和售付汇出具税务证明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及时、完整和准确地收集纳税人基础信息资料;认真开展税户清理工作,建立健全非居民企业税收分户台帐;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境外机构派遣人员等常设机构的税收管理,认真做好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申报、数据审核和总结上报工作;按季开展非居民企业税收收入分析,准确判断把握非居民税源流动规律,及时防范非居民税源流失风险。
(二)落实部门协作制度。加强与地税、工商、商务、外管、公安等部门的日常联系,认真落实部门之间联席会议、信息交换等制度,提高非居民企业税收源泉控管水平。
(三)加大专项检查力度。采取“以查促管、以管增收”的方式,制定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房地产、承包工程等企业或行业的专项检查,逐步建立非居民专项管理制度。
六、加强反避税工作
(一)强化基础管理工作。结合企业所得税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做好居民企业关联申报工作,确保关联申报面达到100%,为反避税选案和调查奠定基础。
(二)提高选案调整质量。采取“省局统一选案和各地自主选案”、“指标选案和人工选案”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开展避税嫌疑户调查、筛选工作,积极拓展反避税调查领域,对大型跨国关联企业开展反避税筛查,进一步提高反避税调查调整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跟踪管理工作。加强对已实施反避税调整企业的跟踪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分析其报送的同期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开展调研或纳税评估,对存在避税疑点的应及时转入反避税调查程序。
七、加强税收协定执行和情报交换工作
(一)做好协定待遇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备案、检查等程序,对税务事项的判定要从只重形式向重实质转变,做到准确认定常设机构、合理划分征免项目、正确适用税收协定优惠待遇,防范滥用税收协定行为的发生,提高税收协定执行力度。
(二)做好企业纳税服务工作。全面调查了解我市“走出去”企业情况,认真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管理工作,积极宣传国际税收协定待遇条款,并对其在境外享受协定待遇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为企业跨出国门提供优质、高效的税政服务;对“走出去”企业境外发生税务纠纷需要通过税务机关相互协商程序解决的,及时予以受理并提交上级税务部门,避免我省居民企业在境外受到不公正税收待遇。
(三)做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各地要将情报交换工作与协定执行、反避税、非居民、大企业管理等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开展有一定深度的情报交换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情报交换,力争在利用情报查补税款方面取得进展,以有效打击纳税人的跨境偷逃税行为;在情报制作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情报请求交换活动,扩大自动情报交换范围,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规范格式,及时上报,努力提高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水平。
八、加强涉外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继续抓好涉外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宣传动员涉外企业做好网上联合年检申报工作。认真做好联合年检的相关业务辅导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签署意见,对企业年检报告书填写不全或有误的及时通知补正,以确保企业的参检率和合格率,确保联合年检率达到100%。。
九、强化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的管理
继续加大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的管理力度,加强同外事、民政、公安、安全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渗透破坏活动的防范控制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十、加大管理人才培养力度
市局将举办1-2期大企业税收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业务培训班。努力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纳税评估、国际税收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专业技能。各区县局要在省局、市局集中培训的基础上,采取业务调研、案件评审、会议座谈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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