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0 10:56:19

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 征便函[2010]14号 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关于启用新版手工发票(百元版)的通知

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
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关于启用新版手工发票(百元版)的通知
征便函14号

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关于启用新版手工发票(百元版)的通知
征便函14号
全文有效
2010年8月18日
各区局、县局: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税发78号)精神,我局将在近期启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以下简称新版手工百元发票),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新版手工百元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34001122111,CTAIS中分类代码为21266,零售价3.3元/本。(见附件2)
二、为避免浪费,各单位发票库房旧版发票发售完毕的,方可到市局领购新版发票。各单位要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增加发票管理人员的操作权限。纳税人需领用新票的,增加该纳税人的票种核定。具体操作如下:
1、原使用百元版发票的纳税人申请购买新版手工百元发票的,必须把手中结存的旧版《安徽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百元版)》使用完毕,未使用完的空白发票,剪角作废,同时在CTAIS中缴销(缴销类型:换版)。为方便工作,在不改变原核定量的情况下,各单位可直接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增加新代码21266.及时删除原发票种类代码21016。
2、新办户或百元版手工发票需增加月供量的,按原规定办理。
三、因省局对新版机打普通发票使用软件未下文布置,为缓解四季度发票换版的工作压力,保证纳税人正常购买发票,我局暂启用新的手工百元版普通发票。新版机打普通发票何时启用,请各单位等候通知。
四、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普通发票换版的相关文件,将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159号)(附件1)、《合肥市国税局2010年新版普通发票目录(暂定)》(附件2)、《合肥市国税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的通告》(附件3)张贴在办税服务大厅,耐心细致地作好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陈蓉 电话:0551-5166032
附件1: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文件
皖价费159号
关于重新核定全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收费标准的函
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全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收费标准的函》(皖国税函109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保障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管理的普通发票集中换版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成本监审,现重新核定全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终收费标准,各级国家税务机关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
三、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收费前应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时,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中央财政。同时,要主动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普通发票等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6号)同时废止。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安徽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收费标准 发票名称 版面 规格(mm) 联次 单位 数量
(份) 用纸 收费 标准(元) 备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通用手工发票 百元版 190*105 三 本 25 压感纸 3.30 手填式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通用手工发票 千元版 190*105 三 本 25 压感纸 3.30 手填式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票换票证 百万元版 190*125 三 本 25 压感纸 3.20 手填式 安徽省货物销售剪贴式有奖统一发票 千元版 215*101.6 三 本 25 压感纸 4.50 有奖式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通用机打发票 无金额限制 190*101.6 三 份 1 压感纸 0.17 机打式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通用机打发票 无金额限制 190*101.6 四 份 1 压感纸 0.22 机打式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通用机打发票 无金额限制 190*101.6 五 份 1 压感纸 0.28 机打式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通用机打发票 无金额限制 210*139.7 三 份 1 压感纸 0.27 机打式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通用机打发票 无金额限制 241*177.8 三 份 1 压感纸 0.36 机打式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通用机打发票 无金额限制 210*297 三 份 1 压感纸 0.51 机打式 二手车 销售统一发票 无金额限制 241*178 五 份 1 压感纸 0.60 机打式 机动车 销售统一发票 无金额限制 241*177 六 份 1 干式
复写纸 0.69 机打式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通用机打发票 无金额限制 82*127 一 卷 200 双胶纸 5.60 卷式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通用机打发票 无金额限制 76*127 一 卷 200 双胶纸 5.30 卷式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通用机打发票 无金额限制 57*127 一 卷 200 双胶纸 4.40 卷式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通用机打发票 无金额限制 76*177 一 卷 200 双胶纸 6.90 卷式
附件2:合肥市国税局2010年新版普通发票目录(暂定)
发票名称 票种代码 分类代码 版面 规格(mm) 联次 用纸 使用范围 填开方式 收费标准(元)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 21266 134001122111 百元版 190*105 三 压感纸 适用于不具备使用计算机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受托加工、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废旧物资收购业务使用 手填 3.3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21330 134001122211 无金额限制 190*101.6 三 压感纸 适用于销售货物、受托加工、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废旧物资收购业务使用 机打 0.17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21340 134001122221 无金额限制 190*101.6 四 压感纸 仅适用于农产品收购业务使用 机打 0.22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21350 134001122231 无金额限制 190*101.6 五 压感纸 适用于销售货物、受托加工、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废旧物资收购业务使用 机打 0.28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21370 134001122241 无金额限制 210*139.7 三 压感纸 适用于销售货物、受托加工、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废旧物资收购、税务机关代开、银行代收费业务使用 机打 0.27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21390 134001122261 无金额限制 210*297 三 压感纸 适用于出口商品业务使用 机打 0.51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1190 134001122271 无金额限制 241*178 五 压感纸 二手车销售业务使用 机打 0.60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1170 134001122281 无金额限制 241*177 六 干式复写纸 机动车销售业务使用 机打 0.69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21440 134001122321 无金额限制 76*127 一 双胶纸 适用于商品销售业务使用 卷式 5.3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21450 134001122331 无金额限制 57*127 一 双胶纸 适用于商品销售业务使用 卷式 4.4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21460 134001122341 无金额限制 76*177 一 双胶纸 适用于银行代收费业务使用 卷式 6.9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企业冠名) 31310 134001121211 无金额限制 190*101.6 三 压感纸 适用于商品销售业务使用 机打 0.17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企业冠名) 31320 134001121221 无金额限制 190*101.6 四 压感纸 适用于商品销售业务使用 机打 0.22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企业冠名) 31330 134001121231 无金额限制 190*101.6 五 压感纸 适用于商品销售业务使用 机打 0.28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企业冠名) 31340 134001121241 无金额限制 210*139.7 三 压感纸 适用于商品销售业务使用 机打 0.27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企业冠名) 31350 134001121251 无金额限制 241*177.8 三 压感纸 适用于商品销售业务使用 机打 0.36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企业冠名) 31360 134001121261 无金额限制 210*297 三 压感纸 适用于商品销售业务使用 机打 0.5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企业冠名) 31420 134001121321 无金额限制 76*127 一 双胶纸 适用于商品销售业务使用 卷式 5.3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企业冠名) 31430 134001121331 无金额限制 57*127 一 双胶纸 适用于商品销售业务使用 卷式 4.4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企业冠名) 31440 134001121341 无金额限制 76*177 一 双胶纸 适用于商品销售业务使用 卷式 6.9
附件3:合肥市国税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适应税收信息化管理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省更换使用新版普通发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版普通发票的种类
我市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的种类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两大类(暂定11种)。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只设百元版。
二、新版普通发票的启用
新版普通发票自2010年9月1日起启用。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即新旧版发票可以同时使用;2011年1月1日开始, 旧版发票停止使用,新版发票全面推广使用。
三、新版普通发票的主要特征
(一)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使用有色温变无碳压感纸印制,在书写发票时,各联次书写内容会呈现不同的显示颜色,其中发票联和抵扣联分别显示黑色和蓝色。
(二)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常温时红色,升温至40度后变为无色,降温后又恢复为红色。
(三)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左、右两侧中间位置印制“安徽国税、XX印务”(对应不同发票印制厂家)标记,在荧光灯下可显示出亮红色字样。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使用国税部门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按照国税机关的要求做好新版发票领、用、存和旧版未使用发票的缴销工作。
(二)除具有全省统一性质的电力、烟草、自来水、燃气等行业可继续使用企业冠名发票外,其他应严格控制企业冠名发票的行政许可。使用企业冠名发票的纳税人必须申请使用统一发票式样的机打发票,根据通用发票打印要求及时修改打印软件;采用通用机打发票并使用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的,不属于冠名发票行政审批管理范围,按一般发票领购手续办理。
特此通告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印制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 征便函[2010]14号 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关于启用新版手工发票(百元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