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0 10:54:32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调整涉及有关地方税收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站区、瑶海区、长丰县、肥东县部分区域问题的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站区、瑶海区、长丰县、肥东县部分区域问题的公告
调整涉及有关地方税收管理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站区、瑶海区、长丰县、肥东县部分区域调整涉及有关地方税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10年10月18日
各纳税人:
根据合肥市委市政府关于新站区、瑶海区、长丰县、肥东县部分区域调整工作的要求,现就有关地方税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区域调整中地方税收征管范围的调整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本次区域调整涉及到以下范围:
(一)将长丰县三十头镇整建制划入瑶海区,由瑶海区委托给新站试验区管理。
(二)将肥东县众兴乡管辖的沿河、漕坊、八联3个村和店埠镇管辖的和平村(现由肥东县经济开发区托管)整建制划入瑶海区磨店乡,由瑶海区委托给新站试验区管理。并将肥东县经济开发区委托的墩塘村、肥东县店埠镇管辖的安乐村,纳入新站试验区与肥东县规划控制范围。
(三)将原由新站试验区托管的长淮、方庙2个街道整建制划归瑶海区管辖。(方庙街道北二环路以北区域暂由瑶海区管辖,待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分割清晰后移交新站区管理)。
(四)将原由新站试验区七里塘街道管辖的板桥、站塘、天辉3个社居委整建制和七里塘社居委北二环路以南区域划归瑶海区管辖。
(五)将瑶海区磨店乡整建制委托给新站试验区管理。
(六)将由瑶海工业园区托管的站北、东站、喻岗、方桥、三合5个社居委整建制和勤劳、刘大郢、油坊3个社居委包公大道以北区域由瑶海区委托给新站试验区管理。
(七)原由瑶海工业园区托管的大店、大彭2个社居委回归瑶海区管辖。
上述调整范围内的纳税人其主管地税机关做相应调整。
二、调整工作中地方税收管理事项
(一) 纳税人调整主管地税机关问题
市地税局已将调整户名单进行梳理并在“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上予以公告,纳税人可通过微机编码或税务登记号进行查询了解,确认是否属于调整范围。
(二) 调整期间业务暂停办理问题
市地税局税收征管计算机系统需要做大规模的调整工作。自2010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期间,新站分局、瑶海分局办税服务厅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工作。11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属地原则到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三)调整涉及的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问题
本次调整中涉及到的纳税人自1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携带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到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登记证件的换发手续。
(四)调整涉及参保单位的社保关系迁移问题
1、已在瑶海、新站区域参保的单位,本次划转后,到新的主管地税机关和市人社局征缴中心填写登记变更表,办理主管地税机关变更的相关手续。
2、已在肥东县、长丰县参保的单位,在本次划转后,采取自愿原则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参保单位,应先到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再到市人社局征缴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做好社会保险的接续工作。对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在原主管地税机关重新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社保编码不变,重新配发微机编码。
3、调整区域内应参保未参保的单位,应到新的所属区域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等相关事宜,做好参保缴费工作。
(五)调整涉及的纳税人发票管理问题
本次调整涉及的货运企业自开票纳税人的税控盘在调整后需要更新,该类纳税人应于10月28日前到原主管分局办理货运发票缴销和税控盘的注销手续,并于11月1日后到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控盘的重写和新发票的领购手续。餐饮服务业税控用户在11月1日前由主管地税机关安排做好税控后台及税控卡的调整工作。其他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已购发票(不含税控发票)不进行缴销。调整后需领用发票时到新分局办理。
(六) 调整中涉及的网上申报纳税人问题
本次调整中涉及的网上申报纳税人,应在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新的主管地税分局办理“三方协议”的重新签订手续,在此期间纳税人可采取上门申报的方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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