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 调整纳税人变更主管税务机关 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区划若干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区划若干事项的通知
调整纳税人变更主管税务机关
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区划调整纳税人变更主管税务机关若干事项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0年11月1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把我市建设成为区域性特大城市,市政府对我市东北部地区的肥东县、长丰县、瑶海区和新站实验区局部区域进行了区划调整。由于区划调整,自2010年11月1日起长丰县、瑶海区、新站试验区涉及到的部分纳税人需变更主管税务机关,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企业需重新发行,由此带来不便之处,请广大纳税人给予理解和支持。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