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0 03:18:22

要点回顾 | 一文看尽海南税务今日热点(9.14)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7-20 10:32 编辑


7月20日
---我想约你一起---
看电影

16日,国家电影局发布通知
宣布低风险地区在电影院
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到位的前提下
可于7月20日有序恢复开放营业
中高风险地区暂不开放营业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20/916_1595186299639.png?width=1080&size=622521


消息一经发出
网友都炸了!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20/743_1595186300884.png?width=349&size=82901

我也想去看电影……约某人一起……

咳咳!这么一心想看电影,还不如先与我来复习一下今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25号公告!

25号公告嘛!
嘿嘿,我知道!

为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主要内容如下:

增值税 免征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说明:本公告所称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企业所得税
延长结转年限

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说明: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文化事业建设费
免征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已征的
可抵减或退还

本公告于2020年5月13日发布,之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相关链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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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明天,咱们一起去看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