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9 13:03:49

[案例]130004526 申请退还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截止到何时?


申请退还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截止到何时?
[案例]1300045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您可以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退还税款由于涉及财政、国库等部门,因此时间问题国税部门无法明确。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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