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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家税务局 泉国税发[2007]14号 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泉州市国家税务局
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泉国税发14号

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泉国税发14号
全文有效
2007-03-08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010号)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62号)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闽国税发202号)的精神,市局对我市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下:
一、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55件:
1.《关于抓紧对旧版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清理的通知》(泉国税政9号)。
2.《关于开展第二三季度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工作的通知》(泉国税政1号)。
3.《关于对1994年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清查核1995年核发工作的通知》(泉国税政14号)。
4.《关于承包经营中幼林确定养护年限问题的批复》(泉国税政38号)。
5.关于印发《泉州市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结算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国税政30号)。
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登记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泉国税政35号)。
7.《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国税政40号)。
8.《关于上报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情况的报告》(泉国税政29号)。
9.《关于开具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权限及机外票出售价格的通知》(泉国税政7号)。
10.《关于加强对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库存已征税款审核的通知》(泉国税政12号)。
11.《关于增值税政策管理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泉国税政14号)。
12.《关于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征的通知》(泉国税政34号)。
13.《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分期抵扣的补充通知》(泉国税政36号)。
1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改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表样的通知》的通知(泉国税政10号)。
15.转发《关于印发修订后<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泉国税政71号)。
16.《关于对实行“最高扣除率”征管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展结算的通知》(泉国税政8号)。
17.《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征的通知》(泉国税政23号)
18.《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问题的批复》(泉国税政4号)。
19.关于印发《泉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和《泉州市增值税稽核工作规程》的通知(泉国税政7号)。
20.《关于利用废渣生产建材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计算办法问题的批复》(泉国税政21号)。
21.关于印发《泉州市自选商场行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泉国税政25号)。
22.《关于进一步规范增值税管征若干问题的通知》(泉国税政48号)。
23.《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工作的通知》(泉国税政53号)。
24.《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口供货企业增值税管征及退库审批若干问题的通知》(泉国税政63号)。
25.《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泉国税政43号)。
26.关于印发《泉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泉国税政 9号)。
27.关于印发《泉州市国税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审核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国税政 13号)。
28.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审核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国税政 27号)。
29.《关于加强九七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终结算的通知》(泉国税政 2号)。
30.《关于抵扣凭证审核管理问题的通知》(泉国税政 20号)。
31.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表》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国税政 53号)。
32.《关于下发有关报表样式的通知》(泉国税政 12号)。
33.《关于粮食企业免税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泉国税政 55号)。
34.《关于建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审核评税及日常稽核制度的工作意见》(泉国税政19号)。
35.《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审核评税及日常稽核工作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泉国税政52号)。
36.《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管理的补充通知》(泉国税政31号)。
37.《关于加贴一般纳税人年审合格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国税政14号)。
38.《关于开展一九九九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终结算若干意见的通知》(泉国税政65号)。
39.《关于工业建筑陶瓷辊道窑生产企业增值税管征若干问题的通知》(泉国税政5号)。
40.转发《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泉国税政33号)。
41.关于印发《泉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分类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泉国税发02号)。
42.关于印发《泉州市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实施方案》及《2000年全市推行防伪税控系统时间进度表》的通知(泉国税发33号)。
43.《关于加强和完善审核评税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泉国税政6号)。
44.《关于适当调整营运机动船舶税收定额的通知》(泉税政一001号)。
45.《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市区征收局与管理局金税工程运行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国税发46号)。
46.《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批复》(泉国税函8号)。
47.关于转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所属市、县公司增值税、所得税缴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泉国税函53号)。
48.《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石油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销售分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泉国税发4号)。
49.《关于2000-2001年度纳税人类别审定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泉国税发5号)。
50.《关于2002-2003年度纳税人类别审定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泉国税发8号)。
51.《关于2004-2005年度纳税人类别审定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泉国税发26号)。
52.《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泉税政二001号)。
53.《转发有关电力工业部所属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泉国税政6号)。
54.《关于提高农村信用社计税工资标准问题的批复》(泉国税政37号)。
55.《关于我市农村信用社管理费预算问题的批复》(泉国税政62号)。
56.《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修理费问题的通知》(泉国税政1号)。
57.《关于企业财产损失审批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国税政5号)。
58.《关于城市信用社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国税政9号)。
59.《关于提高城市信用社计税标准问题的批复》(泉国税政12号)。
60.《关于提高城市信用社计税标准问题的批复》(泉国税政35号)。
61.《关于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泉国税政2号)。
62.《关于泉州城市合作银行有关税务问题的通知》(泉国税政44号)。
63.《关于核定中保人寿保险公司泉州分公司提取9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泉国税政10号)。
64.《关于同意泉州市城市信用社联社提取97年度管理费的通知》(泉国税政18号)。
65.《关于农村信用社提取98年度管理费的批复》(泉国税政50号)。
66.关于核定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1998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函(泉国税函08号)。
67.《关于同意泉州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社提取1998年管理费的通知》(泉国税函29号)。
68.《关于同意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提取1998年管理费的通知》(泉国税函28号)。
69.《关于提高农村信用社计税工资标准的通知》(泉国税政8号)。
70.《关于泉州市农金改办提取2000年度管理费的批复》(泉国税政函11号)。
71.《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县联社管理费税前列支问题的批复》(泉国税政7号)。
72.《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国税发81号)。
73.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终申报及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泉国税函11号)。
74.《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国税函80号)。
75.关于印发《泉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规程》的通知(泉国税函140号)。
76.《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泉国税函142号)。
77.《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省电信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通知》(泉国税函35号)。
78.《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泉州办事处2005年度有关费用税前扣除的通知》(泉国税函114号)。
79.《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泉国税函54号)。
80.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通知》的通知(泉国税函169号)。
81.《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新修订的所得税申报表和布置200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泉国税外4号)。
82.《关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通知》(泉税进3号)。
83.《关于抓紧处理94年1-8月出口退税遗留问题的通知》(泉国税进3号)。
84.《关于开展出口货物退税专项检查的通知》(泉国税进6号)。
85.《关于规范出口退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国税进2号)。
86.《关于规范出口退税申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泉国税进5号)。
87.《关于印发出口退税<下户审核制度>和<三环审核制度>的通知》(泉国税进11号)。
88.《关于明确7月1日以后出口退税申报的通知》(泉国税进23号)。
89.《关于开展出口货物退税检查的通知》(泉国税进24号)。
90.《关于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管理后的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泉国税发7号)。
91.《关于实行出口退税电算化管理后主要申报凭证规范化问题的通知》(泉国税进2号)。
92.《关于认真做好出口退税申报的通知》(泉国税进4号)。
93.《关于在全市出口企业中开展出口退税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泉国税进6号)。
94.《关于抓紧1996年出口退税申报的紧急通知》(泉国税进21号)。
95.转发《关于开展1996年出口退税检查的通知》(泉国税进31号)。
96.转发《关于严格出口退税审核加强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的通知(泉国税进32号)。
97.《关于加快1996年度出口业务退税申报的紧急通知》(泉国税进33号)。
98.《关于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后出口商品计量单位规范化问题的通知》(泉国税进36号)。
99.《关于加强办税员工作的通知》(泉国税进27号)。
100.《关于抓紧做好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工作的通知》(泉国税进28号)。
101.印发《泉州市出口退税逾期申报登记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国税进31号)。
102.《关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清理上报的通知》(泉国税发32号)。
103.《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推行预审制度的通知》(泉国税进3号)。
104.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有出口经营权的连锁企业经营出口业务办理退税问题的批复》(泉国税进5号)。
10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泉国税进7号)。
106.《关于加快出口退税申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紧急通知》(泉国税进14号)。
107.《印发出口退税办法流程示意图的通知》(泉国税进23号)。
108.《关于重申1998年及以前年度出口业务退税申报问题的通知》(泉国税进23号)。
109.《关于重申1998年及以前年度出口业务退税申报问题的补充通知》(泉国税进24号)。
11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敏感地区购进货物出口退税核查工作的通知》(泉国税进32号)。
111.《关于抓紧出口退税申报的紧急通知》(泉国税进39号)。
112.《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泉国税进3号)。
113.《关于清理上报1998年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的紧急通知》(泉国税进5号)。
114.《关于抓紧清理1998年度我市部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业务的通知》(泉国税进7号)。
115.关于加强专用税票认证系统运行与电子信息质量管理的紧急通知》(泉国税进10号)。
11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泉国税进11号)。
117.《关于加快出口退税单证收集.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国税进15号)
11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泉国税进18号)。
119.《关于在年底前抓紧退税申报加强退税工作的紧急通知》(泉国税进20号)。
120.《关于清理上报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的通知》(泉国税进21号)
121.转发《关于开展1999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泉国税进26号)。
122.《关于加快出口退税申报进度,确保申报质量的通知》(泉国税进3号)。
123.转发《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泉国税发7号)。
124.《关于对我市1999年度出口业务遗留问题的处理通知(泉国税进16号)。
125.《关于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加快申报进度的通知》(泉国税进17号)。
126.《关于对我市1999年1-4月已退税出口业务缺税票信息问题处理的通知》(泉国税发49号)。
127.《关于做好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的通知》(泉国税发66号)。
128.《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申报的紧急通知》(泉国税进2号)。
129.《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老三资”企业出口免税改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国税进3号)。
130.《关于举办出口退税业务培训班的通知》(泉国税进4号)。
131.《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0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泉国税进6号)。
132.《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2000年度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进行结算的通知》(泉国税进10号)。
133.《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上报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问题处理结果的通知》(泉国税进11号)。
134.《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清理上报的紧急通知》(泉国税进15号)。
135.《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1年1至6月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泉国税进19号)。
136.《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举办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培训的通知》(泉国税进20号)。
137.《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1年1至6月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理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国税进21号)。
138.《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2001年7月1日前进料抵扣结算的计算办法的通知》(泉国税进22号)。
139.《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上传出口企业退税登记库数据的通知》(泉国税进26号)。
140.《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举办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分散录入”培训的通知》(泉国税进27号)。
141.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泉国税发84号)。
142.《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泉国税发17号)。
143.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在全国进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联网试点》的通知 (泉国税函177号)。
144.《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实行电子化管理的通知》(泉国税函59号)。
145.《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江西货源自查的通知》(泉国税函3号)。
146.关于下发《泉州市国税局发票管理办法(讨论稿)》的通知(泉国税征5号)。
147.关于印发《泉州市国税局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泉国税征3号).
148.关于印发《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征管资料暂行办法(讨论稿)》的通知(泉国税征23号).
149.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暂行规定补充通知》的通知(泉国税征24号)。
150.关于印发《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征管资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泉国税征26号)
151.关于印发《泉州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国税征5号)。
152.关于印发《泉州市国税局征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泉国税征16号)。
153.《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泉国税征14号)。
154.关于印发《泉州市国税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国税发21号)。
155.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权限的通知 (泉国税征8号)。
二、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4件:1.《关于全面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几个问题的通知》(泉国税
政34号)第一条、第五条。
2.《关于重申增值税若干政策及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国税函2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3.《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泉国税政43号)第二条、第三条。
4.《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暂停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资格认定的通知>的通知》(泉国税函18号)第一条第二款。
5.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补充通知(泉国税函72号)第二条。
6.《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管理的通知》(泉国税发91号)第一条第二款,第二条第四款。
7.《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的补充通知》( 泉国税发148号)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
8.《关于晋江国税局请示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批复》(泉国税政13号)第二条。
9.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司法公证机构改革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泉国税政37号)转发文件第五条。
10.《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国税发108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
11.《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若干意见》(泉国税发22号)第一条第(三)项。
12.《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泉国税函54号)第一条(一)“生产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时,应填报《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表样见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二期网络版)并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或年审审批表;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等”。
第一条(二)“2002年换发税务登记前,出口退税企业登记办法暂时按以上规定办理。2002年换发税务登记时,出口企业除提供换发税务登记的有关资料外,还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以上资料。2002年换发税务登记后,有关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登记一并纳入税务登记统一管理”。
第五条 (二)“(2)根据退税部门提供的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收齐有关出口退税凭证或未向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的出口货物的信息,按规定计算征税(另有规定者除外)”。
13.转发《福建省国税系统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泉国税发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五条
14.《关于加强国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泉国税征7号) 第三条: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改为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四条第(一)款改为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需逐级上报省局审批;第四条第(二)款改为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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