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9 12:56:42

[案例]130004146 教育经费未使用完如何扣除?


教育经费未使用完如何扣除?
[案例]130004146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你公司实际使用的2300元没有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可以在当年度税前扣除。 而计提的超过实际发生的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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