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3380 企业所得税过渡政策可否与其他优惠政策同时适用?
企业所得税过渡政策可否与其他优惠政策同时适用?
[案例]130003380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39号)规定: “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 贵公司做为适用过渡政策外资投资企业,同时又从事资源综合利用,对于税率过渡的优惠和对于资源综合利用的收入减计收入的优惠交叉,可以同时享受。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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