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9 12:54:35

[案例]130003271 咨询费扣除限额该如何计算?


咨询费扣除限额该如何计算?
[案例]130003271

企业没有发生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因此,支付的销售咨询费不属于上述文件第二十条规定。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31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扣除时,必须按规定区分期间费用和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与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 第十二条规定,对于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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