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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9 12:54:24
[案例]130004593 分公司年终汇算清缴是否为总公司做?
分公司年终汇算清缴是否为总公司做?
[案例]13000459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8号)的有关规定,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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