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3949 企业福利费是否从09年开始计提?
企业福利费是否从09年开始计提?
[案例]130003949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损益,取消过去对职工福利费预提的办法。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64号)规定,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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