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3553 专项补贴资金是否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企业所得税?
专项补贴资金是否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企业所得税?
[案例]1300035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七条规定: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请依照上述条件来判断你司该笔补贴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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