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9 12:31:55

[12366]140000447 软件企业的即征即退款用于扩大生产购进的设备能否计提折旧?


软件企业的即征即退款用于扩大生产购进的设备能否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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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8 〕 l 号)规定: “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28 条规定: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 综上所述,软件企业即征即退款用于扩大生产购进的设备不能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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