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9 12:27:21

福建省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发改[2011]18号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南平彩虹染整有限公司针织坯布项目采购进口设备清单免税确认的请示

福建省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南平彩虹染整有限公司针织坯布项目采购进口设备清单免税确认的请示
南发改18号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南平彩虹染整有限公司针织坯布项目采购进口设备清单免税确认的请示
南发改18号
全文有效
2011年3月18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南平彩虹染整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成立,主要经营针纺、织造、染整、成衣销售等。由于受2010年南平市“6.18”洪灾引发的泥石流影响,福建省南平彩虹染整有限公司作针织坯布项目车间倒塌、设备损毁。为恢复生产,南平彩虹染整有限公司在原址上重建车间,采购新设备。
福建省南平彩虹染整有限公司作针织坯布项目已于2010年7月经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备H00012号)文登记备案,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一、 项目法人单位:福建省南平彩虹染整有限公司。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厂房、购置生产设备。
三、项目总投资1500万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70万元人民币(其中:进口设备28万美元),铺底流动资金230万元人民币。项目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由福建省南平彩虹染整有限公司出资解决。
四、项目于2010年8月开工建设至2012年8月止。
五、引进设备及用汇额:由福建省彩虹染整有限公司编制的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进口设备1台,用汇额28万美元,实际进口设备与可研报告一致。具体采购进口设备清单如下:八室定型机28万美元。
六、经现场勘查核实情况并经初审,我委认为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第十七条第一款:高档纺织品生产、印染和后整理加工的规定,同意上报。
七、该项目所在地进口事宜由福州海关管辖。
现将福建省南平彩虹染整有限公司作针织坯布项目项目申请免税确认的采购进口设备清单的相关材料报上,请予以审核。
当否,请示复。
附件:(略)
1、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批复文件(二份)
2、福建省南平彩虹染整有限公司针织坯布项目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请示(二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份)
4、项目实际进口设备清单(四份)
5、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提出的进口设备清单(二份)
6、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提出的进口设备与实际购置设备比较表(二份)
7、采购设备合同(二份)
(联系人:张学玲 联系电话:0599-8822032 )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福建省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发改[2011]18号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南平彩虹染整有限公司针织坯布项目采购进口设备清单免税确认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