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3768 资产损失必须在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吗?
资产损失必须在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吗?
[案例]13000376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88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税收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 因各类原因导致资产损失未能在发生当年准确计算并按期扣除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追补确认在损失发生的年度税前扣除,并相应调整该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 调整后计算的多缴税额,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税,或者抵顶企业当期应纳税款。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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