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9 12:10:23

[案例]130004040 列入成本的设备费用能否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列入成本的设备费用能否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案例]13000404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48号)第一条的规定: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据此,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既入成本费用后,还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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