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9 12:03:25

[案例]130004319 无形资产能否按不短于十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能否按不短于十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案例]1300043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公司取得的商誉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才准予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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