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3917 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应如何税前扣除?
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应如何税前扣除?
[案例]130003917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规定,企业资产损失确认证据,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死亡、变质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声明,主要包括: (一)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 (二)资产盘点表; (三)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四)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应聘请行业内的专家参加鉴定和论证); (五)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六)对责任人由于经营管理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七)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人员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企业如果发生资产损失可凭以上涉及的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前扣除。 详细情况,请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查询。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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