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4483 筹办期能否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
筹办期能否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
[案例]130004483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五十七条规定,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 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因此,属于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08年起计算。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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