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 铜国税发[2011]89号 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申报疑点分析(2010年度)》的通知
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申报疑点分析(2010年度)》的通知
铜国税发89号
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申报疑点分析(2010年度)》的通知
铜国税发89号
全文有效
2011年11月21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
为深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增值利用,便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的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市局对2010年度全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进行了分析,筛选出一些疑点数据,现将《企业所得税申报疑点分析(2010年度)》提供给你们,请认真审核比对,查明情况,及时纠正,并将结果12月10日前反馈给市局(所得税科),市局将适时检查落实情况。
企业所得税申报疑点分析(2010年度)
本分析资料内容共分九大部分二十一项,第一部分为税种鉴定异常情况,第二部分为收入异常情况,第三部分为税前扣除异常情况,第四部分为未进行纳税调整情况,第五部分为税收优惠异常情况,第六部分为核定征收异常情况,第七部分为异常亏损情况,第八部分为零申报情况,第九部分为注销未清算情况。全部数据来源于综合征管系统(CTAIS),数据以201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为主,部分数据参照2011年度第三季度申报表。
一、税种鉴定异常情况
(一)不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通过分析2011年第三季度申报表,发现全市有2户企业不应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个人独资企业1户、合伙企业1户,详见附表一。
(二)申报表和征收方式不符
通过分析2011年第三季度申报表,发现全市有309户企业申报表和征收方式不符。其中,采用2008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中,有135户无征收方式,134户征收方式为定期定率征收,36户征收方式为定期定额征收,3户征收方式为查定征收;采用2008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有1户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详见附表二。
二、收入异常情况
(一)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小于增值税申报收入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所得税年度申报中,全市有241户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小于增值税申报收入,其中安徽电力铜陵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铜陵精工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合肥百货大楼集团铜陵合百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企业申报差额在300万元以上,详见附表三。
(二)所得税申报利润总额与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不符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所得税年度申报中,全市有257户企业所得税申报利润总额与年末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不符,其中差额较大的有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铜陵金泰化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详见附表四。
(三)不征税收入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所得税年度申报中,全市有325户企业取得了政府补助收入,但附表三第38行第3列“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未见填写数据,现提供名单(详见附表五),重点审核该收入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是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是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税前扣除异常情况
(一)福利费调减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所得税年度申报中,全市有10户企业福利费账载金额小于税收金额,申报时调减,详见附表六。
(二)教育经费调减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所得税年度申报中,全市有5户企业教育经费账载金额小于税收金额,申报时调减,详见附表七。
(三)工会经费调减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所得税年度申报中,全市有6户企业工会经费账载金额小于税收金额,申报时调减,详见附表八。
(四)业务招待费调整有误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所得税年度申报中,全市有26户企业业务招待费调整计算有误,其中16户应补充调增,10户应补充调减,详见附表九。
四、未进行纳税调整情况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所得税年度申报中,全市有620户企业未进行纳税调整, 即附表三第55行第3列和第4列都为零,详见附表十。
五、税收优惠异常情况
(一)应享受未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全市有444户小型微利企业应享受未享受优惠政策,其中工业企业135户(详见附表十一),其他企业309户(详见附表十二)。
(二)不应享受而享受了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全市有3户企业不应享受而享受了优惠政策,其中工业企业1户(详见附表十三),其他企业2户(详见附表十四)。
(三)减免税计算错误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全市有42户企业减免税计算有误,如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不等于20%或10%,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不等于15%等,详见附表十五。
六、核定征收异常情况
(一)不应核定征收的企业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全市有21户企业可能不应核定征收,其中农业企业14户,其他金融企业5户,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2户(详见附表十六)。
(二)应税所得率错误企业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全市有41户企业应税所得率与所属的行业不相符,其中农业2户,制造业15户,批发和零售业8户,交通运输业1户,建筑业6户,其他行业9户,详见附表十七。
(三)享受了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核定征收企业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全市有4户核定征收企业享受了减免税优惠政策,其中农业3户,批发和零售业1户,详见附表十八。
七、异常亏损情况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全市有186户企业连续三年亏损,其中43户企业累计亏损大于注册资本,详见附表十九。
八、零申报情况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全市有636户企业零申报,占申报总户数的16.41%,其中铜陵县局293户,占其申报户数28.61%;郊区局87户,占其申报户数14.75%;开发区局43户,占其申报户数14.63%;狮子山区局97户,占其申报户数13.51%;铜官山区局116户,占其申报户9.28%,详见附表二十。
九、注销未清算情况
通过分析,发现2010年全市有194户企业注销未清算,其中铜官山区局91户,铜陵县局46户,郊区局34户,开发区局13户,狮子山区局10户,详见附表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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